1996年12月1日 星期日

香烟盒、林妹妹和认识论 (1996)

筆者按:這篇文字當時是回答一位那個社會——共產黨大陸的文化名人的追隨者,用現在的話說,粉絲的。在那同時舉辦的一個研討會中,一位八九年從使館中走出來反對中共屠殺而滯留在德國的避難者,跳出來,氣急敗壞地攻擊筆者對於黨文化的否定,是對整個中國知識界的侮辱!
他真的是說對了!就是如此,我絕對接受共產黨知識界,共產黨文化,包括海內的、海外的,各類運動中的。現在距離九六年已經時過二十三年,情況變了多少呢?
一定是變不了多少!因為還是這篇雜文的那個道理,根本的文化氣氛,沒有改變,人還是那批人。
根本的文化氣氛、語言方式和思維方式的改變是規範的改變是革命性的,這在這代人中已經不可能。平行於這個規範問題的還有一個俗稱的社會科學的普朗克定理,即普朗克在他的回憶錄中所說的:
“一个新的学术真理通常不是通过努力说服反对它的人,让他们走向明白的方式取得认同的,而更多的是通过反对它的人逐渐死光,在从开始就和这个真理一起到来成长的新一代人的信任中取得的。”
十年前,我終於明白:自從五十年前我反叛出共產黨社會,其實就不要妄想再被同代人所接受。你所追求的被社會接受——只有當這個社會及這代人逝去,那時新的規範和新文化,在新一代人的新的追求中成為理所當然。2019.7.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