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族主义问题不是一个可以很容易地反对或为之辩护的问题。民族主义问题中混杂有很多其它因素,因此自二十世纪以来,各类政治、社会人物和团体越来越多地利用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达到自己的目的。
为了更准确地把握和理解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所呈现的各类现象,本文从围绕民族及民族主义的各种概念和与之相联系的现象的讨论出发,然后对中国当前的一些现象,提出一些问题,及对这些问题的理解,作者在本文中的主要目的是力图能提出一些问题,以供讨论和继续研究。
民族(Nation)、和民族主义(Nationalism)概念是一个外来的概念。很多有关民族和国家问题的国际法以及当代世界各国之间的关系都是建立在对这两个概念的理解和解释基础上的,因此讨论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时,首要了解的是这两个概念的来源,在西文中它指的是什么,切忌中文的望文生义。
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是一个极其复杂的问题。至今对这两个概念的准确涵义仍然争论不休。为了较为全面地把握这两个概念,及当前中国问题出现的现象,本文从三个方面讨论了围绕这两个概念的几个问题。由于作者不是研究民族问题的专业人员,因此,作者只是在有限的时间中查阅了一些基本的文献,并且根据这些文献做出概括介绍和提出问题。作者深知这样作可能会挂一漏万,在真正的研究工作中是很危险的,然而,如果能由此推动人们进一步研究和讨论,作者愿意冒此之险。
─文化民族和政治(国家)民族
〔1〕独特的民族文化影响
一九二九年,王国维先生自沉于颐和园昆明湖。关于王国维的死因,社会上有很多猜测。然而,了解王国维的陈寅恪却力排众议,认为王先生身上凝聚了中国的文化精神,“凡一种文化值衰落之时,为此文化所化之人,必感其苦痛,其表现此文化之程量愈宏,则其所受之苦痛亦愈甚;迨既达极深之度,迨非出于自杀无以求一己之心安而义尽也。”又说,“盖今日之赤县神州值数千年未有之巨劫奇变;劫尽变穷,则此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安得不与之共命而同尽,此观堂先生所以不得不死,遂为天下后世所极哀深惜者也。”(陈寅恪,“王观堂先生挽词序”转引自注解6)
惺惺惜腥惺,同样是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的陈寅恪先生的人生之旅展现了中国知识分子的一种道路。
一九四九年共产党在大陆掌握了政权。正在武汉大学任教、对共产党有深刻认识的陈寅恪先生的至交历史学家吴宓先生准备到四川峨嵋山出家为僧。吴宓以对陈寅恪的了解,不相信对共产党同样有清醒认识的陈寅恪先生会远走异土。果然,陈寅恪先生在能够随时离开大陆的情况下选择了留在广州岭南大学,身陷中国文化崩溃中的囹圄之中。其后,陈寅恪先生在人类历史上最黑暗的“文化大革命”中,默然走向死亡。
所谓“文化精神所凝聚之人”就是文化、国家、民族和人格凝聚一身,生死与共。陈寅恪在《挽王静安先生》诗中有“文化神州丧一身”也是这个意思。很多在共产党掌权后留在大陆或回到大陆的知识分子或多或少地都有陈寅恪先生这种民族文化的传统精神,这是和西方知识分子很不同的一点。所以,认为陈寅恪在共产党取得统治地位没有出走,简单地以失策或不智来解释的人,未免过于轻薄地理解了这一切之中的深刻内容。
王国维和陈寅恪的案例使我们看到研究民族、民族主义问题,尤其是研究中国的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必须和文化问题和政治问题相联系。王国维和陈寅恪的案例也可以使我们对比分析现今大陆知识分子的所谓民族情绪究竟是什么。
〔2〕政治民族和文化民族
尽管欧洲和西方没有中国那样悠久的文化和历史传统,但是,在民族问题研究者那里,研究民族和民族主义问题,政治(国家)民族(Politiksnation)和文化民族(Kulturnation)的区别依然是最著名,并且永远是最容易想到的和民族现象相联系的出发点之一。研究者指出,这一对概念在英语和法语中没有相对应的词。德国的历史学家Friedrich Meinecke在关于民族主义的研究中提出了自己的看法。对他来说,出发点是作为民族的已经确立、我们称之为相同或共同特征的因素。政治(国家)民族,它的定向是个体和集体的自决,由此,出于个体的自由意志和主观信仰而形成民族。一个民族的存在与否最终要依赖个体的意志。一个有确定的,历史产生的领土的民众可以理解为民族,国籍可以和民族等同。(Nation)
与此相对的是文化民族,它建立在所谓客观的预先给定的规范基础上,如共同的群体起源和语言,封闭的定居区域,宗教,习俗及历史,而不一定具有自己的国家或另一种政治媒体来协调共同的感觉。一种“统一意识”、“共同归属感情”独立于国家而发展。这种前政治的文化民族笼罩在分离构成的国家的上空,如十九世纪的德国和意大利,1772到1918年间的波兰。他们给个体只有很少的空间来自己决定他们的民族归属。因此,在十九世纪的民族统一运动中,民族是作为一个前政治国家出现的,他们不是通过历史就是通过文化或社会社团出现的。在文化民族政治化和计划化中,他们试图成为政治(国家)民族。
政治民族不仅在法国和英国,而且在传统的多重民族移民国美国有它具体的历史参考点。在这三个国家中,政治(国家)民族是作为具有法律平等的政治意识的社团产生的。在国家内部的形成过程中,它独立于社会和经济地位,人种起源和宗教信仰。法国是一个意志的创造,对1789思想和伟大的祖国的信仰在理论上把国家作为一个共同的政治意志体和成熟的保证。政治自由和民族性得到时代乐观主义的鼓舞,并同时受到它所具有的那种固有的综合精神的影响。民族和政治国家联系在了一起。统一的语言、法律和管理体制,中央政府和共同的政治理想形成紧密的纽带。这样形成的国家权力的基础是民众的自主。
而与之不同,在中欧,意大利和有限制的在东欧标志民族(国家,Nation)产生的却是强调群体起源和语言的文化民族的原则。
按照政治(国家)民族和文化民族概念,在对民族主义的研究文献中还有一对有影响的概念,西欧和中欧也包括东欧的民族概念,或说主观和客观的民族概念。这一对概念和政治、文化民族概念一样同样是建立在同样的不同特征上。例如对瑞士的各民族的研究,部分民族在客观存在的语言、文化和历史上是属于法国的,但是,在逐渐发展过程中,政治上的主观选择─自决又决定了他们的最后归属。意大利和德国则是在客观的语言、文化和历史的影响下在十九世纪和主观的意志一致形成自己的国家。然而,无须争论的是在十九世纪欧洲,尤其是在二十世纪的两次大战间,民族间的争论无例外地都是语言、文化所确定的种族间的问题。
〔3〕在中国问题上必须慎重使用西方的文化和政治民族概念
关于政治和文化民族问题的研究使我看到,几乎所有关于民族问题的研究都是取自于欧洲和美洲的情况。研究者都承认,欧洲的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问题都是这一二百年的事情,我们下文将要谈到的关于民族定义的研究也说明这一点,欧洲的民族是出现在十八世纪以后的现象。而中国却完全与之不同。中国既不和西欧一样是靠民族自决形成的国家,也不是如东欧那样由一种文化民族导向政治国家的建立。中国的文化民族和政治民族发展、变迁、交相作用历史有着至少两千年以上。这中间有种族迁徙、融合,有文化的同化和异化。笔者不是研究中国文化、历史问题的专家,在粗浅地接触到民族问题的过程中,笔者首先就感到这种深刻的不同。如果不进行这种具体的细致的研究和分析,贸然套用西方的概念,认同西方的法理,则可能产生很多难以解释和解决的问题。
顺便说,在关于这一问题的研究中,也使笔者看到,关于极权社会和中国知识分子的研究,不只是以前笔者所从事的从欧洲和世界来看中国当代知识分子的问题,而且从中国的民族文化传统来看中国知识分子也提供了一个非常有益的教训。以陈寅恪为代表的民族知识分子群体为我们提供了一个很好的案例,并能使我们更好地定位现今那些所谓宣扬民族文化传统的知识分子。
二.关于余英时先生的问题:中国究竟有什么内容谁也说不清楚
─民族、民族意识和民族形成
〔1〕问题:中国究竟有什么内容谁也说不清楚。
台湾大选后,普林斯顿大学余英时教授同时在《中国时报》和《民主中国》上发表了一篇文章,题为,“飞弹下的选举─民主与民族主义之间”。在这篇文章中,余英时先生最后提到,“中国这两个字究竟有什么样的内容,恐怕今天谁也说不清楚。它是地理名词呢?政治名词呢?文化名词呢?我敢断言,无论是从地理、政治、文化、或种族的观点去试图对‘中国’这一概念加以清楚的解说,马上变会引出无穷的争辩。”“总结地说,现代中国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愿意独立自主,这是可以确定的。因此在个人的层面上,中国人对于民主的认同至少已取得最低限度的共识。在集体的层面上,中国人的民族认同依然处于分歧和模糊的状态,但民族的情绪却在中共刻意煽动之下不断上升。依照孙中山的最初构想,民主和民族主义之间是相辅相成的关系,然而今天竟出现了裂痕,这是当前最值得冷静思考的大问题。”
余英时先生的文章引起了部分大陆知识分子的愤怒。但是,反驳尽管声色俱厉,实际上却是无力的。因为事实上,不仅余英时先生说的“中国”这个概念是不清楚的,就连民族(Nation)这个概念在专门研究民族问题的学者那里也都承认是讲不清楚的。
〔2〕“民族”究竟是什么也是讲不清楚的
Alter说,“到现在为止所有关于民族主义所说的都是由一个抽象的概念─民族所支持的。民族是什么?民族意味着是什么?它和民众有什么区别?然而,对于民族的形形色色的定义并不少于对民族主义的定义。它也不可能具有一个共同要遵守的定义。对此最简单的回答的,民族是一个在政治上动员起来的民众。”(注解4)
在中世纪,民族一词的用法不是如此,它用于表示一个小的、地区的,管理或者有确定任务的临时组成的区间大协作组合,用于标识同乡会或一个在内部有很难看清小组的群体。例如十五、十六世纪的大学学生就是按照nation来区别。
我们在政治民族和文化民族的叙述中也可以使我们看到,自十八世纪以来很难做出一个一般的科学的关于民族的定义。德国的Brockhaus百科全书认为,在历史和社会科学文献中能找到的民族(Nation)最简明的概念是出自K.W.Deutsch,他从五十年代以来一直从事这方面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
K.W.Deutsch从社会交往出发定义了这个关键性的概念,他认为,民众是个体的聚集,它能迅速有效地超越距离与不同题目和内容使他们进行交往。这种交往的可能性的前提通常是共同的语言、文化和宗教。交往共同体本质上依赖于共同的文化。如果这样定义的民众还拥有自己的国家机器,自主的政治权力,那么就能如Deutsch所说可以称其为是Nation,一个Nation对他来说就是拥有国家的民众或族群。
这是一个严格限制的概念。一个国家(Staat)经常是一个民族努力的结果。按照这种说法,一些民众在前国家阶段的存在就不能称为民族。大部分欧洲国家的形成都是在十八、十九世纪后。按照他的观点,有多少国家(Staat)就有多少民族(Nation)。但是,这自然与下面的说法不符。美国总统伍德罗夫·威尔逊有一段时期曾经想做严格的自决权的辩护者,即要或多或少地保证每个民族都有构成自己国家的权力。简言之,就是一个民族可以完全没有自己的政治国家存在,一个存在的国家也可以不是一个统一民族。这样拥有还是没有国家对民族来说就只有隶属而不是决定性作用了。对作为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来说也是如此。
对马克斯·韦柏来说,民族概念首先是,要求某一人群必须针对其它的人群具有特殊的团结一致的感觉。这乍看起来是十分粗糙的论述,这一论述也可使用于宗教社团、工会和党团。但是韦柏的概念的关键词是定语“特殊的”。它将在本质上把民族主义同样导向归于构成民族的功能,语言、文化、历史意识、风俗、交往、宗教、政治目的及其它。对不同民族而言,寻找民族认同,和外界划清界限的介质将是不相同的。例如对塞尔维亚人和希腊人直到十九世纪正统的基督教问题是他们针对信仰穆斯林的土耳其人的第一位的问题,尽管他们在一起共生了一个世纪之久。
斯大林认为民族能够借助所谓客观的科学标准准确定义。在他的后来广为流传的著作《马克思主义和民族问题》,这本书他显然是按照列宁的指示在1913年初写做的,他把民族作为“一个历史产生的稳定的人的共同体。”它有四个特征,有共同的语言,领土,经济生活,和在共同的文化中存在的明显的心理特性。对于最后一个特点,斯大林说,民族不仅由他们互相生活条件的不同来区别,而且也通过他们的精神特征。这尤其在民族文化中表现出来。“心理特性”是一种模糊的表述,,其他的作者则用“民族特性”来表述。这种特性在多代相承中形成。这四个特征是相联系的,缺其一就不能成为民族。斯大林就以此否定波罗的海的德国人和拉脱维亚人是一个民族,尽管他们在十九世纪就有自己的领土和经济生活。由于他关于民族问题的理论,1919年斯大林迅速地上升到权力中心。
一般把民族的判据理解为,一个社会群体,它根据多重的历史成长的关系,如语言、文化、宗教或政治性的共同归属和特别被意识到的利益。他们要求政治自决或这种要求已经得到实现。对于民族想要形成或已经存在或要求政治自决,具有决定性的是一个社会群体的意识。对于其它的团结一致的社团,如社会阶级、宗教团体或家庭这种意识具有更高的等级和更一般的意义。
如果这种朝向统一的努力是这个民族概念本质的因素,那么它所揭示的虽然不一定肯定是相辅相成,但是它至少存在一个紧密的关系。在英语和法语中,这一点是十分明确的。民族(Nation)和国家(Staat)都是nation。它们都和今天的民权联系在一起。1920年所建立的国际联盟和1945年建立的它的后继联合国实际上是政治国家组织(Staat),而不是德语中的民族(Nationen)和民众(Voelkern)组织。nationalisation在英语和法语中意味着国有化。
民族和少数民族(Nationalitaet,少数民族、国籍)是两个不同的概念。按照此处提到的关于民族的定义,少数民族是社会群体中居于少数的人种。他们只是努力使自己作为独立的群体受到尊重,至多是在一个更大的国家联系中争取文化和政治的自治,但是他们不是争取政治统治权和自己独立的国家。
然而,除了民族和国家这一概念的交织外,这种简单表述在准确的审视时还会面临更多的问题。它会逐渐失去它所确立的概念的轮廓,使我们不得不面临其它相互联系的概念交织,除了上述的政治民族和文化民族外,还有族群和社会,祖国和故乡,民族意识和民族认同,爱国主义和民族主义等。
在关于民族的概念和内容的研究上对此一致的是,在现代词义上多民族与单一民族国家和市民社会的形成和工业革命及伴随它的社会、政治、民族经济成果有关。
主要给民族概念带来混乱的是它在某种程度上的本体化,和给它一种以上帝为名义的使命,以及在表面上不可偏离的客观特征庇护下所进行的政治宣传。
〔3〕民族意识问题
如前所述,和民族概念伴随而来的是民族意识和民族形成问题。
对于文化民族和政治(国家)民族具有决定性的是民族意识。民族意识是一种归属感。这种属于一个政治和社会团体的意识构成或将构成一个政治组织的国家。民族意识原则上独立于民族国家。一个没有民族意识的民族运动将会萎缩。通过教育民族意识可以获得最广泛的意义。它自己也能象价值一样在对象和标志上转变。在民族意识的发展中,社会的各个群体强调其共同性,如语言、文化、宗教、政治理念和历史,他们可能也涉及到一个已经存在的国家,或一个曾经在历史上有过扩张其居住地的国家。此外,一个社会群体的归属也类似于民族的认同,确切说,即通过与他相邻划定界限或比较被动地定义民族的意识。在面对具有不同语言、宗教、习俗和政治制度的外族时,本民族的紧密关系,所意识到的共同性将使他们比和外族更容易交往。
民众的民族意识至少暂时的目标是民族国家,以此来对抗所谓敌对者,其它的民族,已存在的多民族的国家。十九世纪德国和意大利提供了这方面的一个很好的例子。
〔4〕民族形成问题
民族形成是一个很难把握的过程。它是由少数人承担,以社会群体的共同性为目标,一个极其旷日持久的社会和政治的整合过程。克服内部的异质因素的统一的政治意识的发展也不是直线的,而是伴随着徘徊和倒退。民族形成过程的目标是使社会、区域甚或政治行政上分离的东西整合和同质。这种隐藏在民族形成的背后的冲动是多种多样的并且依赖于历史和政治的很多因素。它对时下的民族主义意识形态和其政治运动具有不可或缺的影响。它把一个民族的价值和政治任务和一个确定的民族群体联系起来,并使这种特点成为民族意识形态的主要内容。“民族形成”和“民族主义”是形成意志的恰当形式的一种方法,并因此而紧密地互相联系在一起。但是,这两个概念的确标志着不同的内容,因此,把民族形成和作为意识形态和政治运动的民族主义互相分开是恰当的。
民族意识的促进者和民族的创造者也可以把统一和有效的国家作为中心。民族形成限制在国家认同的范围内。例如英国、法国、葡萄牙和瑞典等国的情况。民族形成和政治国家的形成是亦步亦趋地进行的。例如法国的Nation把不同起源、文化和语言的民众结合在了一起。Nation或多或少是按照政治(国家)民族原则从上面形成的。这使民族意识导向一个预先给定的界限。
在十九世纪欧洲和二十世纪早期经常有这样的例子,民族形成在前民族国家的空间中发挥作用。他们越过已经存在的国家界限,使他们过时,并导致形成新的国家和新的边界。民族形成基本上是语言和文化的共同体。他们努力的目标是把国家变成统一的文化民族。换言之,政治和语言文化的一致性。
民族运动的产生标志着一部分民众民族化的不断进步状态,向政治效能的过渡。民族或民众的一部分试图把自己理解为民族,并形成自己的国家。希腊、意大利、德国以及波兰爱尔兰都是这方面的例子。但是在这些案例中他们自己也不清楚的是,从民族形成到民族国家的成立究竟进步了多少。1861年意大利已经成功地建立了民族国家后的总理,Massimo d'Azeglio看到意大利南部和北部的对立后说,“我们已经建立了意大利,现在我们必须创造意大利人。”正如他强烈底意识到的,民族国家并不给民族以保证。但是,尽管如此,民族形成和民族意识是朝向民族国家努力的有组织的民族运动的前提。
三.汉学家们的悲观与乐观
─民族主义、马克思主义和极权主义问题
〔1〕从汉学家们的悲观和乐观谈起
最近,作者接触到几个汉学家,他们都突然对中国大陆现在知识分子思想状况感到忧虑和悲观,这几位汉学家在此前和中国知识分子交往时是乐观的,认为最近有了一个变化。他们真诚明确地表示,可能今后几十年和中国知识分子的交流和理解会困难重重,他们真诚明确地留恋前几年的友好往来。这使笔者感到很奇怪,因为就笔者看来大陆知识分子的思想状况并没有什么大的改变,并且比此前大有进步。时下的民族主义情绪不过是以前潜在的东西表面化了而已,并且即便如此也已经远不如刚开放时那么僵化、偏执和狂热。价值和方法问题是最根本的问题,目前的民族主义问题不过是另一种表现形式而已。
汉学家们的悲观与乐观,涉及的是民族主义和马克思主义、极权主义的关系。因此,笔者愿意在此从价值与方法问题上对极权主义和民族主义加以描述对比。
〔2〕民族主义
A.民族主义概述
很多关于民族主义的科学研究工作开宗明义就首先指出,迄今为止,仍然没有一个清楚地解释民族主义多重涵义的思路。
民族主义和社会主义是十九世纪的两大思想潮流,它们在二十世纪又都在全世界蔓延,并经历了凯旋。
民族主义一词的使用最早是在1774年Johann Gottfried
Herder的作品中出现的。十九世纪中期后作为日常语言而传播开。民族主义自从1789年法国革命以来作为一种动员和组织民众的政治意识形态模式首先成功地席卷了欧洲,然后出现在全球各处。这种基本模式甚至作为结束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巴黎条约为多国共同体重新确立边界,而且并没有因此而失去更大的稳定性。民族主义在二十世纪后半叶成为很多解放运动的激发力量。解放意味着从和民族自决相反的概念─外国(异族)统治下解放出来。伴随十八世纪以来的形形色色的历史政治事实,民族主义呈现出各种各样的形式,并且到今天我们还不断地遇到它的新的形式。
在战争之间和第二次大战中民族主义成了不宽容,不人道和暴力的同义词。两次大战是以民族主义的名义发动的。民族主义有各种各样的内容形式和现象。这种不同使得它们的结构各不相同。但是,直到今天怎样准确理解民族主义仍然是一个争议不休的问题。我们每天仍然会面对很多新形式和行为的民族主义。今天谈论它就不得不面对它的很多共同特征,例如,基于人种、语言、信仰、社会文化观念和历史回忆的强调的意识,或对其它民众的贬低和仇视。
今天人们把民族主义作为一种极其否定性的,具有明显的价值倾向的极端的意识形态。人们用民族主义来描述那种群体的自我寻求和以民族为名义的侵略进攻性。然而,与它相对的对民族思想、民族感情、或以民族为名的行为的积极评价,却不一定导致和其它民族对立。例如爱国主义,在十八世纪对祖国的热爱更多地和乡土风情、王朝国家或某位统治者相联系,爱国和世界公民可以谐和理想地存在。到十九世纪,爱国主义开始具有越来越多的民族和民族国家内容。但是,它仍然很少和民族主义及民族意识具有同义。后来爱国主义概念再次出现,它经常作为与日益增长的民族主义扩张相对抗的概念。和民族主义相区别的是爱国主义从来没有作为一种进攻侵略性的政治力量出现。
民族主义把建立在某种既定的对内和对外好战的民族和民族国家思想作为民族意识的意识形态。它们通过民族主义,当然也通过同化或者强迫一致的强制手段寻求认同,使社会中大的群体达到内部统一,和外界廓清界限。民族主义在历史、人类学、社会经济、和政治范围中,展现了它的多重面貌。在它的多重现象形式中,它没有与确定的社会和国家形式相联系。
B.民族主义概念辨析
K.W.Deutsch,从五十年代以来一直从事关于民族主义的研究,并取得了丰富的成果。他称民族主义为一种精神状态,在社会交往中民族信息,回忆和表象占有优先的地位,并且在政治决策中具有压倒性的重量。按照他的看法,一个民族主义者首先呈现的是他含有特殊民族符号或以特殊的民族语言和文化密码所写下的信息、特征。这一强调社会交往作为民族认同感性的前提的定义,并不能完全令人满意,但是它至少考虑了民族主义的一个很重要的部分。
社会学和历史学家Eugen Lemberg在他的《民族主义的社会学理论》一书中说,民族主义是作为“概念、价值和规范的一个体系,并以此来表述世界和社会的图景”。它使“社会上大的群体意识到他们的共同一致性,这种共同一致性属于一个特殊的价值。换言之,把这个大的群体整合为一体,并和它的外界划清界限。”对于一个社会大的群体的归属感,Lemberg把它作为在这种关系中,共同国家权力下的语言、起源、性质、文化或从属的共同性的核心。Theodor Schieder,由 Lemberg 把民族主义作为整合大的社会群体的意识形态的定义出发,并补充它为:民族主义是一种特殊的整合意识形态,它在任何意义上都只看到民族,而不是一个只是社会或宗教取向的群体。他使民族主义具有了更广泛的意义。
尽管如此,试图对民族主义进一步以一种容易理解的理论解释和论述却常常会形成原地兜圈子。类似为什么会爱祖国,因为它是我的祖国式的逻辑循环。
C.民族主义的社会功能和历史作用
民族主义在社会发展范围中的功能作用是它的一个值得注意的特征。十九世纪法国的民族主义曾经作为一种无法代替的推动力量协助拿破仑在欧洲大陆的扩张。不仅如此,民族主义在整个欧洲,包括东欧和南欧都具有一种爆炸性的力量,在意大利、德国、波兰、希腊以及塞尔维亚民族主义都用神话来解释自己。在本世纪,则更多的是作为民族自决影响世界。在民族的构成中共同的语言、传统和文化在最广泛的语意上发挥了作用。但是首先大量出现的政治行为意志作为民族的最高的政治价值。
在今天的德国语言中,民族主义者描述的是一个无视其它民族的利益,民族唯我主义者。
民族主义的另一种特殊存在的意识是经常和一种很强的使命感联系在一起。在自己的民族中,民族主义是最高的价值。对自己民族的高度评价,要求例如在领土或经济上的权利和利益上的优先权,经常伴随它的是在自己的国家中贬低或蔑视其它的民众和少数民族,并且由此民族主义意识形态成为仇恨异族和种族主义。民族利益成为普遍的政治行为的准则,它甚至登峰造极地成为沙文主义。
从历史上看,民族主义作为一般社会史上的意识形态的民族主义是由于经济和社会的转化过程而产生的,或者是作为一种被意识到的针对超越民族的统治团体或殖民地权力的意识形态。作为政治性的准则,民族主义自从1789法国革命后就和自决的自由思想和公民独立自主的民主思想联系在一起而获得巨大的意义。十九世纪在欧洲形成了一个有力的民族运动。很多社会的群体通过历史、文化、语言联系在一起,力图从政治上合并形成自己的国家,如意大利、希腊、匈牙利和德国。已经形成的民族国家,不仅在内部以民族主义巩固自己的国家,而且在外部以此扩张它的领土和权力。到十九世纪末期,在关于原材料、市场和对世界的影响的竞争中,民族主义逐渐发展成为殖民主义和帝国主义的动力。所有这一切在二十世纪到达它的顶点,在第一次世界大战中,对于德国和日本民族主义和军国主义结合发挥了巨大的作用。第一次世界大战后,法西斯主义和国家社会主义作为侵略型的民族主义出现,对内它形成极权专制,对外发动了难以想象的战争。二次大战后,欧洲接受了教训,开始了一系列的加强各国联系和合作。八十年代末期在东欧和南欧结构的转化中民族主义重新出现。
在摆脱殖民化的亚洲和非洲民族主义对整合社会、稳定内部,摆脱对过去殖民国家的依赖中产生了很大作用。它甚至对游击战运动,和阿拉伯国家中的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具有很大的帮助。
民族主义和民族意识(民族感情)不同,民族意识知道它本身民族所负有的义务和其政治命运并不能够贬低其它的民族。而民族主义则在致力于国家权利膨胀的意义上过分强调了本民族的思想。民族主义运动,部分是意识形态类型,部分是作为经济和政治利益的前导。自从十九世纪末叶以来,它在很多民族中占据了很重要的部分,并且明显地加剧了世界政治的紧张局势。
〔3〕马克思主义的极权思想和民族主义
对民族主义来说民族具有最高的价值,唯有它具有承认意义和辩护作用。在某种意义上它是一种把人结合到一起的建材。民族利益是政治思想和行为的标准。它经常作为宗教的代替品导致一种极端的转向民族主义的结果。但是宗教和民族主义之间并没有一种简单的交换关系,常常是在一个群体中当民族主义增强时,宗教信仰就会减弱。例如在爱尔兰,以及在共产党统治下的波兰等东欧国家。
到现在为止所有关于民族主义所说的都是由一个抽象的概念,民族,所支持的。如前所述,对于民族的形形色色的定义并不少于对民族主义的定义。它也不可能具有一个共同要遵守的定义。Alter 认为在某种意义上最简单的回答也可以说民族是一个在政治上动员起来的民众。极权的共产党正是在这一点上利用了民族主义。
对马克思主义者─共产党人来说,正如毛泽东所说,革命的根本问题是政权问题。他们的最高价值是权力,而绝不是民族。在马克思主义思想来说,民族同样只占一个无足轻重的地位。马克思主义最重要的思想之一,无产阶级只有解放全人类才能解放自己。马克思主义者的名言是,无产阶级没有祖国。民族问题从来是他们夺取权力、维护专政的工具。所以才有共产国际来领导各国的工人运动和革命。所以关于抗战时期毛泽东的策略说法,“一分抗战,两分敷衍,七分扩张”,是完全符合共产党的逻辑的。所以在中日建交时,可以轻易地不要索赔。所以,在共产党掌权后对民族语言、文字、文化、思想和学术都是肆意处置,并且几乎破坏殆尽。所以才有滥侮民族英雄、精英,颠倒历史。所以才有共产党的“文官武将”没有一个人遵循中国传统的从政、为人的道德规范。所以才有今天在根本思想上没有任何转变反省突然又宣扬民族传统、民族主义。
二十世纪中期后的民族解放运动是马克思主义输出革命的手段。在马克思主义国家中,民族解放并没有使民族历史和传统,民族的价值得以保存。例如柬埔寨、越南和古巴。
极权共产党人之所以是马克思主义者,是因为只有那种世界上只有一种真理,并且他们占有真理的学说才能在思想上帮助确立、巩固他们的极权地位。这种思想必然是一元的、教条的。这种思想必然是建立在一些抽象概念、一些整体概念的基础上,例如,无产阶级、历史、传统、资本主义、社会主义等。这些抽象的概念的演绎和思辨既不能被证实、也不能被证伪。这样,他们就可以利用权力自命为真理的代表。民族,当和具体的语言、文化、历史和社会问题分离时就可以符合极权主义者的要求,而被作为他们谋取或维护政权的手段来加以利用。
在价值问题上,极权的共产党人之所以是马克思主义者,是因为只有那种抽象的高於个人、高於任何具体的群体的价值观,才能使他们利用它压制个人和其它群体,确立、稳定他们的统治。而马克思主义者的乌托邦、阶级学说和国家学说恰恰符合这一要求。抽象的民族概念他们也可以利用,但是,有具体内容民族问题却肯定是极权的共产党人的大敌。这在过去东欧几十年的历史中已经得到证实。真正的民族问题对共产党政权来说,永远是一个火药桶。并且真正的民族主义者和共产党人永远不是一条路上的人。
因此,无论今天共产党人怎么说,怎么作,只要它不放弃它的基本价值和思想,只要它把它的思想和价值凌驾于一切其它的思想和价值之上,且不能哪怕片时片刻地放弃政权,它对民族及其文化来说就永远是毁灭性的。
四.民族、民族主义和中国问题
〔1〕中国的“民族”问题
如前所述,所有西方关于民族的定义,关于民族问题的研究基本上都是建立在对西方历史和文化的研究上的,这个定义和研究基本上忽视了中国和东方的情况。因此实际上目前实行的国际法基本上也是没有考虑到中国的历史和文化情况,应用到中国肯定会产生不少问题。
欧洲等西方国家当然可以通过公民投票自决是否独立为国家,因为,很多的欧美国家都是近二百年来通过自决形成的。尽管如此,对于公民投票自决仍然有很多国际法限制。例如早在九一年周德荣在谈台湾问题时就提到的芬兰Aland群岛自决独立问题的国际判决:
“1921年,当时的国际法庭主席Max Huber曾经在著名的Aland群岛(属芬兰)判决书中,否认该岛上的瑞典居民有权自己决定该群岛和瑞典的合并。‘现行的国际法并不承认国民中的一部分有权通过单纯的意愿和自己原来所属的国家分离。同样,现行的国际法也不承认其它国家有权利要求这种分离。’Aland群岛至今还属于芬兰。”即令加拿大的魁北克,也不只是公民投票自决独立了就立即能独立,余下还有加拿大政府承认与否,国际法承认与否等很多很多问题。
而返回中国问题,我们首先面临的就是作为Nation这个概念用到中国时将遇到很多棘手的困难。中国和西方各国根本不一样。中国不是通过公民自决,而是历史、文化和政治发展的结果。所以中国的民族和国家问题,通过公民投票来解决会带来数不清难以解决的问题。如一个汉堡的德国汉学家所说的,中国可能分裂几十年,但是肯定还会统一。这种民族和国家的凝聚力是中国文化和历史传统所至,尽管共产党试图想全面铲除中国传统,但是他最终还是不得不适应传统,借助传统。这种文化和心理与尊重个人并不必然产生矛盾,当尊重个人进行公民投票时,中国的文化中强大的凝聚力将使中国人趋向统一。
在纪念陈寅恪的活动中有人在讲演中猜测说,西方民族是从十八世纪后形成的,它的爱国主义也是在此后产生的。西方很少有中国历史上的那种爱国主义。事实上确实如此。如前所述,即便民族主义一词在十六世纪和今天这一词所具有的意义也完全是不同的。中国的历史与文化和西方完全不同,几千年来,象陈寅恪这样的民族文化凝聚之人在各个领域中层出不穷。
因此,关于余英时先生提出的中国究竟指的是什么,是非常值得研究的。完全套用时下西方的研究定义和内容,增设各种边界条件研究中国的独特性是一种,重新研究定义民族问题也是一种方法。但是,无论如何重要的是弄清楚,这里需要西方所说的启蒙,Aufklaerung,而不是意识形态式的对抗宣传。
〔2〕人权、启蒙思想和民族主义
如前所述,极权的中国大陆需要价值和思想方法的彻底转变。最重要的是对个人的尊重是第一位的,而不能再把国家、民族乃至群体问题高於个人。正如波普所说,“象人类或阶级这些概念是抽象的,某些时候甚至可能成为十分危险的。”因为,一些人会利用这种抽象的群体概念,制造个人之间的对立,牺牲个人。作为父母都是犹太人的波普,在经历了二次大战灾难后,对犹太人中出于反抗的那种种族主义依然说,“种族自豪不仅是愚蠢的而且是错误的,哪怕它是被诱发的。一切民族主义或种族主义都是罪恶,犹太民族主义也不例外。”
因此,从价值上,我们接受尊重个人的人权观,从思想上我们需要多元的,有宽容精神的自由主义启蒙思想。把抽象“民族”概念作为核心价值,既可能肆意扼杀个人,也可能损害弱小民族和群体。对于整体的抽象的,乃至各种非理性主义思想,虽然不应该,也不可能完全排除,但是,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讨论的局限,它能说的和不能说的。
事实上,我们接受了近代人权观念和分析思想,完全可以用这一观念和方法具体地从新讨论认识中国的民族和国家历史问题和现实。因为对于这一多元的分析的观念和思想来说,不存在反对、破坏乃至打倒等问题。我们不仅对外,而且在内部都可以在“互相”尊重的基础上,重新建立一种和谐的关系。
然而,笔者所强调的互相尊重,既包括我们中国人自己,也包括各国对我们的尊重,即尊重和了解和他们完全不一样的中国民族的历史形成和文化传统,充分了解目前流行的国际法等用于中国时产生的问题。
笔者在本文中曾经不止一次地强调,笔者在读这些文献时首先突出地感到的是这些对民族问题的研究竟然忽视了中国这一重要案例。其次感到的是,所有研究过的这些西方案例与中国问题的巨大的不同。这两点使我想到,在研究问题时,一个中国人如果不懂西文,很难准确地把握问题,了解研究的现状。然而,一个研究民族问题的西方学者不能看懂理解世界上具有最悠久的历史和文化,人口在现今世界最多的中国的文献和情况,却感不到这种缺陷,并且毫不犹豫地把这些结果用到中国,更为甚者甚至把这些和政治的意识形态结合在一起。笔者认为,这才是现今西方中心主义和世界不平等的表现。和赛义德所说的东方学问题不同,笔者认为,真正的东方学存在的问题应该是在研究问题时忽视了东方却要把结论强加给东方。而在研究过东方的具体案例后结论相异,甚至得到极端的见解则是研究者个人的事情,应该讨论,而不是讨伐,变成意识形态问题而对立。
因此,笔者认为,台湾和西藏等问题在国际上都有过分政治实用化的倾向。民族主义问题,抽象的整体的自大狂,不仅在东方而且在西方,在一切有人的地方都存在。西方中心主义思想,在某些西方学者和政客身上也自觉或不自觉地存在。从两方面而来的:所谓东、西方文明冲突论、对所谓“东方学”问题的批评,如果不很好地界定、分析,将这种整体的思想方法变成教条,变成知识群体、乃至民族群体的对抗就会产生很大的危害。
〔3〕从民族问题看台湾和大陆的互动
A.和大陆的民族问题遥遥相对的是台湾的本土意识问题。新台湾人主义是这种本土意识的衍生物。这同样是一种整体的思想方法,一种把抽象的本土作为核心价值压倒个人的思想。笔者认为,本土意识不是一种建立在近代人权观念基础上的开放意识。它在台湾岛内导致的不是互相尊重,而是互相排斥。事实上,它的出现原因就是岛内一部分人对另一部分人的压制的反弹,是出于对另一部分人的反对。而尊重个人的人权观念,却不是反对,而是尊重任何个人和群体。台湾的本土意识问题,是一个象阶级意识一样、十分典型的问题。这种意识形态从政治上的本土化,蔓延到学术机构的本土化和学术上的本土化,这在国际知识界中是独一无二的。试想如果德国、英国、荷兰、丹麦,乃至日本等各自都推行政治本土化、学术机构本土化、学术本土化,人们会有什么感觉呢?为什么唯独在台湾这样做就是“合理”的呢?这不是矮化自己吗?本土意识是一种比阶级、民族、国家意识更为狭隘的自我矮化和自我封闭。
虽然如此,笔者在此还必须强调的是民主社会中存在的本土意识和极权社会的民族主义是不可同日而语的。因为民主社会有自己消解、调整问题的能力,不使它走火入魔,至多使社会的变化多走一些弯路而已。
B.在两岸关系的互动中有很多因素都会起作用。台湾在两岸关系中产生的作用和东西德关系中的西德不一样,除了其它因素外,台湾存在着两种文化,日本文化和中国文化。正如历史学家许倬云先生九月九日在《联合报》上发表的纪念陈寅恪先生的文章,“自由思想与志节”中所说,
“在台湾,一党专政的局面告终,诚为中国历史空前盛事。但是另有俗谛,则是为了不愿沦落于中共的统治,为了建立独立的政治体,有人努力造作新民族之说,甚至自称台湾本土另有文化体系,切断与中国文化的关系。这一‘俗谛’,虽然目前上没有合法权威,然而上有好者,下有甚焉者,其强制性的压力,已弥漫全岛,兼有挟政治权力排斥异论的趋势。这一现象,其病根在于将文化、民族、国家、政权四个不同的观念,完全混同于一个意义。于是尽力造作台湾新民族优秀论,台湾文化不同于中国文化,‘中国文化是祸害’,……同时,大陆对台湾论调的反驳,又是咬住中国血统及民族情绪。彼亦一是非,此亦一是非。纠缠无有宁日。”
台湾存在的这些思想和倾向不仅从文化传统上,而且从近代史,即中日对抗和世界大战的阴影中,为两岸关系注入了很多莫测复杂的因素。这除了使台湾难以象当年西德那样产生民族的凝聚力,而且很可能变成中国内部群体纠纷的导火索,使中国象解体后的南斯拉夫那样。
〔4〕海外民运与民族主义
在海外,中国人基本上获得了人权和民主。因此,如果没有民族意识和民族观念,海外民运没有任何生存的必要和基础。这大约又是中国持不同政见者知识分子和东欧的不同。东欧的流亡者能很快融入西方社会,其中除了语言人种等因素外,文化传统所集聚的文化心理也使他们很容易认同另一个社会和文化。中国悠久的文化和知识分子传统,造成了知识分子的对中国的向心力,造成了强大的海外的政治运动。当年孙中山等前辈之所以在海外能发挥巨大作用并且产生凝聚力,就是因为民族意识和民族感情的作用。时值今日,虽然传统遭到共产党的极大破坏,虽然今天在多元文化中中国文化对很多中国人也不再具有当年那种吸引力,但是,它还是潜移默化地存在在那里,发挥着人们看见或看不见的作用。
尊重个人的人权观念和民族感情和民族意识并不矛盾。正如爱因斯坦所说,“一个人只有献身社会才能找到那短暂而充满风险的一生中的意义。”目前海外民运和心系中国的知识分子在反对民族主义的同时,应该强调自己的民族意识和民族责任,否则就会离中国渐行渐远。当然一个不认同中国的“中国”人,也不应该受到谴责,这是他自己的选择权利。
在此,笔者也愿意再次强调,陈寅恪和吴宓留在大陆的史实,应该使我们今天在海外的人深刻思索,反省中国的民族文化和知识分子传统。不要轻易地认为我们出走大陆是聪明,而陈、吴是不智。这其中有更深刻的内容,有更深刻的不同。我们应该思索,我们离开大陆并且有很长一段时间了,我们,以及我们对大陆问题、中国问题的思考会有哪些弱点?中国自古以来的历史主要是靠陈寅恪吴宓那样的人砥砺撰写的。持不同政见的独立的知识分子除了从近代启蒙中,从对专制的反抗和对自由的追求中反省自己,也应该从民族文化和民族精神中反省自己,持不同政见的知识分子应该全面从极权的枷锁中解放出来。陈寅恪、吴宓给了我们思索民族文化和民族问题最积极的教益。
一九九六年九月十七日于埃森草
参考文献:
[1]Anthony D. Smith: Theories of Nationalism.
Duckworth London, 1971.
[2]Heinrich August Winkler(Hrsg.):Nationalismus.
Koenigstein/ts, 1985.
[3]Karl W. Deutsch: Nationalism and its alternatives. New York, 1969.
[4]Peter Alter: Nationalismus. Frankfurt, 1985.
[5]E. Lemberg: Nationalismus. 2Bde.Reinbek bei Hamburg
1964.
[6]Theodor Schieder: Nationalismus und Nationalstaat:
Studien zum nationalen Problem in
mordernen Europa. Goettingen 1991.
Der
Nationalstaat in Europa als historisches Phaenomen. Koeln 1964.
[7]《〈柳如是别转〉与国学研究》,广州中山大学历史系胡守为编,浙江人民出版社,1995。
陆键东,《陈寅恪的最后二十年》,北京,三联书店,一九九五年。
[8]英文版:The Philosophy of Karl Popper, Part
I, Autobiography of Karl Popper, La Salle Illinois, Open Court, 1974。即单行本,Unended Quest(无休止的探索)
德文版:Ausgangspunkte , Hamburg , 1979
中文版:波普思想自述,上海译文出版社,赵月瑟
译 1988年。
仲维光,“尊重个人超越一切的自由主义知识分子─波普和萨哈罗夫:以价值和史实和傅大为先生论波普”,台北,《当代》,一九九五年十二月号第116期,一九九六年一月号第117期,
[9]余英时,“民主与民族主义”,美国,《民主中国》,一九九六年,第三十三期。
姜义华,“论近代以来中国的国家意识与中外关系意识─兼评余英时‘飞弹下的选举─民主与民族主义之间’”,台北,《海峡评论》,一九九六年五月号。
许倬云,“自由思想与志节”,台北,《联合报》,九月九日。
沒有留言:
張貼留言